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干部、职工参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,一律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,对非法销售、运输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予以依法查处,并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宣传和监管。六、全县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知相关规定,积极劝导、制止或举报有关违法行为。
“和美洞口 声动未来”2026年洞口县原创主题歌曲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圆满举行
2026年洞口县原创主题歌曲教职工合唱比赛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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